ISO9001:2008标准修订规范规定的标准起草原则
ISO9001:2008标准修订规范规定了标准起草的原则。具体如下:
(1)维持标准的原始意图不变。
(2)标准不得带有文化偏见。
(3)标准行文简洁,不得过度使用质量术语和专用术语,应使所有的相关方,而不只是质量专业人士,都能够理解。
(4)标准行文准确,含义清晰,易于达成共识,以便消除歧义。
(5)多用短句,在不使含义模糊不清的前提下,尽量减少用词。
(6)保持使用含义一致的术语。与ISO/TC 176/SC1共同解决术语问题。
(7)对ISO9001:2000标准的其他要求所提出的修改意见,在实施前必须考虑其效果。
(8)标准的要求要以可被审核的方式编写。
(9)标准可以翻译为其他语言。
(10)与其他管理体系标准和ISO/CASCO标准及指南的兼容性和一致性应予以适当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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